查看原文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 | 黄猴,我们回家!

“李局长,你放心,黄猴体征正常,已经放生了......”

隆林法院执行局局长李艺林接到隆林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的电话后,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2021年2月,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卢某某与被执行人隆林乌龙茶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隆林新州镇民强村江管屯坡那落山坡的厂房、办公用房、生活住房以及其它地上建筑设施。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一只野生黄猴被困在笼子里无人照看,经联系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并与周边群众周打听,了解到这只黄猴已经被关在笼子里6年多,因茶叶公司被查封,被执行人全部早已解散,黄猴从此靠着周边村民接济,过着饥一餐饱一顿的生活。据说一次饿极了的黄猴还逃出笼子发生过伤人事件。了解到情况后,主办法官李艺林局长立即联系隆林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工作人员,商量着如何把黄猴送回大自然。


在隆林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向上级请示报告的过程中,主办法官李局长和助理韦晨主动承担起了照料黄猴的责任,每日定时将饼干、水果等食品送到笼子。


2021年4月初,隆林法院副院长何秋艳带队,与隆林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工作人员一起实施救助,将黄猴送到县林业局野保科进行救治及照料,待黄猴体征正常,状态良好后,再将黄猴送往南宁野生动物保护区放生。




几经周折,历经磨难的黄猴终于回到了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美好的家园,隆林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担当。





百色中院

                                    

                                     来源 | 隆林法院

 编辑 | 土豆在咆哮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方式


举报热线:


0776-2989677(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举报信箱:

bszyjcs@163.com


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